近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2022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下称《报告》),基于2022年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等数据,全面评估了行业发展现状、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情况。 据《报告》整合统计,2022年,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已达930家,以山东、浙江、河南、河北、广东和江苏六省为主力,较2018年增长了1.74倍。具体到落实上,2022年全国共竣工212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新建163个)。较2018年,焚烧处理能力增长1.36倍,发电装机规模增长1.51倍。
目前来看,焚烧发电正逐步替代填埋,成为我国主流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同时,生活垃圾焚烧伴生废气、废水、废渣等的处理需求也在加快释放。2022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1142.77亿元,其中就有199.32亿元为环保投资,占比17.44%。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有关部门也从未放送对垃圾焚烧厂的整治。2019年开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二噁英》(T/ACEF 075--2023)、《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氮氧化物》(T/ACEF 074--2023)、《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臭气》(T/ACEF 073-2023)等一系列标准指南陆续生效,针对垃圾焚烧厂废气排放的各项规定越来越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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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之风持续吹,监管重拳随之而来。自2020年开始,垃圾焚烧厂已被要求每日公开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5项污染物日均值等,并接入自动监测数据平台,向社会公开。各方努力下,2022年全国垃圾焚烧产业排放二氧化硫、氯化氢日均值已达标,但仍存在个别颗粒物、一氧化碳日均值超标的情况。
生态环境部陆续公布的一些环境违法案例中,垃圾焚烧厂问题主要集中在自动监测设备未能正常运行(导致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或者无效)、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不达标、未按照标记规则虚假标记、篡改或者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放等方面。因此,有关部门仍在持续压实垃圾焚烧厂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实施垃圾焚烧厂的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6月,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的对象、要素、任务和流程,进一步明晰了垃圾焚烧厂环保责任。
究竟垃圾焚烧厂废气治理难点在哪,以致超标现象屡禁不止?简要分析可以知道,生活垃圾含水量普遍在30%上下,焚烧产生的高湿度烟气不仅脱白困难,其中的水分还会降低脱硫、脱硝等环节的效率,加上垃圾来源广泛,所产生的烟气种类也相当复杂,还可能含有重金属及二噁英等物质。这些也带来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
2016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要求变“邻避”为“邻利”,构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居民、社区的利益共同体。2022年年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研究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污染排放特征,提出适用可行的废气、废水、灰渣等污染防治要求。”
政策层层加码,但最终还是要相关废气治理技术能够跟上。《报告》指出,目前主流垃圾焚烧烟气污染治理技术路线为“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干法+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去除二噁英与重金属和袋式除尘器除尘”,已基本能覆盖所有种类的污染物。基于此,2022年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二噁英类、重金属等达标率均高于99%,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总体达标。
结合“双碳”战略目标要求,企业也在加快垃圾焚烧厂废气治理技术开发。如龙净环保,2022年年中投运了平湖垃圾发电厂烟气碳捕集项目,以高效填料吸收塔和解吸塔为核心处理单元,通过优化工艺设计和设备布局,实现了烟气系统、有机胺吸收液循环系统、冷却换热系统、蒸汽及疏水系统的高效集成,大幅减少系统占地面积的同时,还增强了碳捕集的精度。
以后,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真正做到变“邻避”为“邻利”也未必不可实现。